由於今年春節假期與月底重疊,有一周時間無法檢車西裝外套,各地車主紛紛提前檢車,這也讓車輛年檢耗時、費力的問題凸顯,檢車制度飽受詬病,改革呼聲漸高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,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進行安全技術檢驗。其中小型、微型非營運客汽車6年以內每兩年檢驗1次,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,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,超過20年的每3個月檢驗1次。對於這一規定,很多吐槽者都認為過於密集,有的甚至建議取消。(2月2日《北京晨報》)    
  國家推行車婚禮主持推薦輛年檢制度本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,但現在卻成了一些部門和黃牛合伙斂財的手段。無論車輛是否有問題,只要肯花錢,都能順利通過年檢。而車況良好的汽車,要是車主不願意花錢通關,往往會被百般刁難,費錢費時費力。難怪很多車主都會找“黃牛”幫忙,而一些銀行、保險公司也推出了為V IP客戶免費代辦車檢的服務。要是車檢很方便,恐怕也不會有代辦車檢的服務。檢車站門難進、臉難看,便民意識薄弱,固然是個大問題,但車檢流於形式、純粹走過場,甚至可花錢過關,以致完全失去汽車年檢應有的保障車輛安全性的作用,才是很多人呼籲取消車檢制度的根本原因。
  從國外的規定看,多數國家並未取消車檢,只是車檢年限相比我國較為寬鬆而已。可關鍵字見完全取消車輛年檢,並不靠譜。不能因噎廢食,不能因為車檢存在腐敗現象,就否定整個車檢制度。我們應該做的是完善相關制度與流程,減少法律漏洞和給人鑽空子的機會。相關的監督機制也要進一步健全,提高違法成本,避免車檢走過場,減輕車主的負擔。
  車檢機構的壟斷性和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,是目前各地車檢普遍存在“歪風邪氣”的主要原因。以致於車檢非但沒檢出問題,反而給一些“帶病上路”的車輛大開綠燈。要讓車輛年檢制度真正發揮作用,首先就要破除壟斷,讓車主可以自主選擇檢車機構,而不是只能到同一官辦檢車機構的幾個分部去。應該允許4S店和汽車維修廠開辦車輛年檢業務,他們不僅更熟悉車輛的性能,在維修保養的同時就能進行車檢,避免了重覆檢查給車主帶來的不便。檢查年限可以適當放寬,結合行駛里程重新確定。如行駛里程每達10萬公里,無論車開了多久,都必須接受一次強制年檢,但幾年才開了一兩萬公里路的私小分子褐藻糖膠家車,就根本沒必要經常去車檢了。    
  檢車機構不能只管收費,卻不承擔任何責任。有關部門不僅要對檢車機構的車檢服務質量加強監督管理,也要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制度,剛年檢過的車輛因機械故障發生交通事故,就要倒查檢車機構的責任,如果是因檢驗不到位而抗癌食物讓車輛“帶病上路”,檢車機構不僅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,還要受到法律製裁。如因車檢疏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,則應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4條的規定“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進行檢驗,出具虛假檢驗結果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所收檢驗費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,並依法撤銷其檢驗資格”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原標題:[來信/來論]車檢要破除壟斷更要有責任追究制)
(編輯:SN0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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